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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禁渔 你我同行
[日期:2021-04-27]      来源:德育处      作者:
      点击:224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遂宁市公安局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遂农〔202148

关于开展“十年禁渔”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育体育局,各市直园区党政办公室、社事局,市直属公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对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要求,进一步营造我市“十年禁 "浓厚氛围,决定开展"十年禁渔”进校园活动,现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心的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 的重大决策,是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 工程。通过此次活动,扩大“十年禁渔”知晓面,引导广大师生 和群众积极踊跃参与,共同推动这项利生态、利民生、利长远的 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活动主题

十年禁渔你我同行

活动内容

通过学生转交给家长一封信的形式,让学生和家长一起了解 哪些捕捞行为是违法行为,应进行监督举报,同时自觉抵制、拒 “河“江”等非法捕捞渔获物,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水 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活动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校

活动时间

20214

相关要求

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园区党政办公室、社事局作为此次活动的主 办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 处。

二) 各级各部门要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学生正常学习 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系列活动展开,结合各学校(单位)实 际做好宣传工作。

三)活动中好的做法和成效请及时报送市禁捕退捕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请各县(市、区)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直各园区收集汇总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并于430日前将 活动信息反馈表(附件2)报送至邮箱:15905347@qq.como 系人:贾永顺,联系电话:18398152087

附件:1 .给家长的一封信

         2.“十年禁渔你我同行”进校园活动信息反馈表



附件

致家长朋友们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浩浩长江,巍巍长城,中华之美,异彩纷呈”,长江是中 华民族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哺育了我国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是 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渔业资源丰富,在我国淡水渔业经济中 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多年来,长江生态受到严重破坏,野生 水生资源日渐匮乏,私捕、滥捕现象普遍,水生生物多样性遭遇 严峻挑战,保护长江刻不容缓!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局 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 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我市长江流域生态保护, 我们需要您的支持和参与!为方便您了解长江流域禁捕相关要 求,我们将相关信息以公开信的方式予以告知。

、禁捕时间和范围

一)大英县鄴江黄颓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安居 区琼江翘嘴红舶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 流已于202011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二) 遂宁境内除上述水域外其它天然水域自20211 10时至2030123124时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 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三) 特别提醒各位家长朋友,每年31日至630 为禁渔期。此外,我市观音湖东至黄荆壕堤、东区堤、广济堤堤 脚,西至北固堤、城区堤、南强堤堤脚,南至过军渡电站枢纽大 坝,北至唐家渡电航枢纽大坝水域为禁渔区。禁渔区和禁渔期内 严禁一切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

、严禁行为

1. 不得在禁捕水域进行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2. 不使用电、毒、炸等非法手段及非法工具在天然水域开展 一切捕捞活动;

3. 不买卖、不食用野生江河鱼类;

4. 禁渔期和禁渔区禁止垂钓,在其他允许的时间和区域内可 进行娱乐性垂钓,请自觉遵守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垂钓规定,禁 止使用多杆多线多钩、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及灯光诱钓方式垂 钓;

5. 爱护水资源环境,不向水体投放污染水质、毒害水生生物 的诱鱼饵料或化学物质进行打窝垂钓;

6. 经营单位禁止购买、加工、制作、销售来源不明或者无法 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不以“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 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违法追责

违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将面临行政或刑 事追责。

监督方式

家长朋友们,长江“十年禁渔”这场人民战争离不开您的参 与!如果您发现违法捕捞或违法交易野生江河鱼类水生动物行 为,请您尽可能地保留清晰的影像资料,并根据具体情况拨打以 下电话,线索一经查实,将给予一定奖励。

举报电话:

公安部门:

(0825 ) 110

市场监管部门:

(0825 ) 12315

农业农村部门:

(0825 ) 2232593 (遂宁市)

(0825 ) 2251977 (船山区)

(0825 ) 8666009 (安居区)

(0825 ) 5428397 (蓬溪县)

(0825 ) 6681313 (射洪市)

(0825 ) 7820512 (大英县)


家长朋友们,“给长江十年,养中华命脉”。遂宁是我们共 同的家园,保护渔业资源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修复、养护 水域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你我携手做一名生态文明建 设的实践者,做一位孩子环保教育道路上的引领者,做一个保护 母亲河水域生态的宣传者,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3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