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人社函〔2012〕45号
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工业城、风景区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紫云、子昂、平安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2〕9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此件同时通过射洪党政网发出)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遂人社办发〔2012〕98号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突发事件
应对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三园区组织人事局,
市级各部门:
为了提高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素质和职业能力,使其深刻理解和把握应对突发事件的要求,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推动《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部署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认识制订《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切实把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能力,为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和教材
(一)《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
(二)突发事件的危害及其管理应对价值,突发事件风险评估、预防和预警,突发事件防范、控制与利用,突发事件的决策能力及应对能力等。
以《突发事件应对法》网络教学视频及其他相关材料为主。
四、培训方式及培训考试时间安排
201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遂宁市人事培训中心)具体实施,以网络培训为主、集中面授培训为辅的形式开展培训。培训费用按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培训人员在今年12月31日前,进入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网,通过网络视频资料学习,同时参加网上在线考试合格后,由培训施教机构(遂宁市人事培训中心)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按20个学时进行登记。对无法参加网络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遂宁市人事培训中心在2012年下半年举办两期集中面授培训班,培训时间和地点由施教机构另行通知。
五、培训结果登记及使用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突发事件应对法》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及考试合格,由遂宁市人事培训中心按完成公共科目学习20学时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登记,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依据。对未完成2012年度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遂人社办发〔2012〕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推荐上级的各种表彰奖励,不予受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不予受理职(执)业资格注册;不予受理岗位等级晋升和岗位聘用审批。
六、相关要求
1、今年是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网络全员培训的第一年,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及时掌握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指导和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
2、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和《遂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的继续教育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经费和其它必要条件。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公共科目 继续教育 通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3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