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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章程(示范)
[日期:2011-09-09]      来源:      作者: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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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章程示范文本
       
一、根据201112月校团委颁布的《四川省射洪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章程》(草案)和校团委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三、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学生社团据此制定的章程,须报校团委核准方能生效,校团委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社团登记类别;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社团是射洪中学校学生联合社团的成员,接受射洪中学校党委的领导,接受射洪中学校团委和学生德育处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必须载明具体的指导单位)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射洪中学校正式学籍;
(二) 承认本社团章程;
  **********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出入会申请;
  ********
  )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除经过学校党政办同意,原则上不允许收取费用);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 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 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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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社团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      本社团会长(或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第二十条       副会长(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
   协助会长(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原则上不允许)。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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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射洪中学校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校团委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x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