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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校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
[日期:2016-03-28]      来源:实验校安法处      作者: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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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校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


三月以来,实验校加强了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其意义在于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建立规范的校园道路交通秩序,落实《射中实验校校园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采取如下的具体措施:

1、机动车、电动车辆在校内应慢速缓行,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

2、遇上学、放学高峰时段(上午650710分;11501210分;下午冬季17501810分或夏季18:00—18:20分;晚上冬季20452105分或夏季21:05—21:25分等),学生优先通行,机动车、电动车辆不得出入,禁止与学生争道抢行。

3、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和电动车辆应先确认周边安全后才能起步行驶,任何时间都必须停车避让行人。

4、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停放在行政路靠电教楼一侧规划区域,行课期间(周日下午700—周五下午500)轿车一律停放在二院停车场。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在校门口“校务公开栏”内点名通报。对多次违反规定的,将在期末考核中予以扣减:超速行车每次扣减200元;不按规定时间出入,争道抢行的每次扣减100元;乱停乱放每次扣减20元。

6、上述规定从2016年3月6日起执行。

上述措施实行近一个月以来,经过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校园道路行车更为规范,停车更加有序,安全处没有检查到违反规定的行为。此项工作我们还将长期坚持下去,以期能够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