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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防洪抗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防汛办《暴雨及防洪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1-07-05]      来源:安全法制处      作者:安全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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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防洪抗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政府防汛办《暴雨及防洪通知的》
通    知
 
 
各年级、处室:                
现将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防洪抗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政府防汛办《暴雨及防洪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年级、处室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遂宁市教育局
 遂教函[2011]151 号
关于加强防洪抗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市直属学校:
 
7 月 3 日,四川多地遭遇强降雨,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道路被洪水阻断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今日,市气象局发布强降水预报:预计 5 日晚到 6 日晚,我市将有一次明显雷雨天气过程,大部地方有大雨到暴雨,局地雨量可达 100 毫米以上。为确保校园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现就全市学校防汛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工作
 各校立即组织人员对校舍建筑、围墙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地处低洼地带、河流、山崖等易发生洪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岩崩等地的学校,务必由校长亲自带队,认真对每一处建筑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状况进行细致摸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研究落实应急整治措施。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控巡逻工作
 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建筑、周边山体、岩石、河流等,要立即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预警期间,学校务必落实人员对这些危险点进行 24 小时监控巡逻,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采取妥善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坚决不允许在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三、加强安全教育
 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雷雨天气、汛期的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传授应急知识,严防洪水、雷电、泥石流、围墙垮塌等造成的伤害。
 四、加强汛期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各校务必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告相关部门。二是各校务必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人员能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及时上报洪水等灾害造成的损失。
 
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务必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属学校,并组织人员到各校进行督查落实。
 
 
 
二 0 一一年七月四日

 
 
 
 
 
 暴雨及防洪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7月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各工业城、风景区和洪城新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48小时内,我县降雨天气过程还将持续,雨量普遍大雨,局部地方暴雨。由于上游绵阳、梓潼及县境内昨天出现了暴雨,从今天起涪江射洪段流量达到4500 m3/s左右。
目前时值主汛期,请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加强值班,领导到岗到位,注意防范雷电、大风、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带来的危害,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按防洪预案做好水库、塘、堰、渠道防洪,特别是水库必须将蓄水位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病险水库、哑巴库要降低水位运行,加强巡查,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山洪地质灾害和城镇内涝防范,确保各类工程设施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沿江乡镇、相关单位通知沿江低洼地带、各类生产作业人员、各类船只注意防洪安全。有灾情及时上报。
                
                       射洪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